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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傅煜年背叛了我们的誓言。

也许思归说的对,我大概真的不适合人类的世界。

是时候该离开了。

早晨八点。

一夜未眠的玫瑰准时将早餐摆上餐桌——

72度的咖啡,两面焦黄的烤面包片,以及两只半溏心煎蛋。

这是傅煜年最喜欢的早餐。

简单,但极考验手艺和火候。

玫瑰却三年如一日,从未有过任何失误。

就因为傅煜年喜欢。

匆匆下楼的傅煜年,一边戴袖扣,一边惯例在玫瑰额头落下一吻。

“怎么不多睡会儿?这些事让佣人做就好。”

玫瑰看着他,眼神依旧如初见时的纯粹。

“因为佣人做的你不喜欢。”

傅煜年正在摆弄袖扣的手一顿,没戴好的钻石袖扣掉到了地上。

傅煜年觉得眼前的玫瑰有些陌生,让他莫名生出从未有过的心虚。

玫瑰弯腰捡起地上的袖扣,替傅煜年戴上。

“什么时候买了这么隆重的袖扣?我怎么没见过?”

“……上次出差买的吧?我也忘记了……谁又会记得这种小事!”

其实是前几天,傅煜年30岁生日时,白梨送给他的。

傅煜年从未想过让这对袖扣出现在玫瑰面前。

可昨晚没睡好,他没精力注意这些小事。

居然就这么堂而皇之地戴到了玫瑰面前。

傅煜年心虚地抽回手,去端桌上的咖啡。

“我要迟到了玫瑰,早餐就不吃了……”

未尽的话随咖啡一起咽下,又变成抱怨吐出。

“太烫了!玫瑰,今天的咖啡实在有失你的水准。”

玫瑰没说话,走过去接过傅煜年手里的咖啡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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