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前娘怎么说我来着。
她说,「慕晴,你脾气真是倔得像硬石头。」
配不上的人,偏要去喜欢。
读不会的书,偏要去死读。
别人越说我平平无奇,我越要去出风头,去证明我有好的地方。
马球我打得好,画画也好。
我只是……长得不漂亮,学不来贵女们作诗插花的高雅和矜持。
我只是……喜欢上了一个太好的男子。
这便是我的错吗?
我同情那位叫静语的女孩子,她经历这么多磨难才回到疼爱她的家人身边,毫无疑问应该被如珍似宝捧在手心。
这种含在嘴里都怕化了的心疼,我都理解。
可她的苦难不是我造成的,当时我也只是一个婴儿,什么都不知道。
我望着沈书言,难过道:「在她回来之前,爹娘叫我女儿,你小时候也叫我姐姐不是吗?」
在他还小喜欢玩闹的时候,他爬上树摔下来,我跑过去把他垫在身下,至今手臂还有长长的疤。
因为那时怕爹娘责骂他,我瞒到今日也没有说出实情,只说自己玩得太疯,不小心摔的。
谁知,到如今他的眼里,那个时候的天真肆意都成了上不了台面的粗俗回忆。
我爬起来,袖子无意滑落,露出一点儿时的疤痕,很丑陋。
沈书言目光一闪,偏过头。
我理好衣袖,冷淡请他离开。
「造成这一切的是当初调换我们的坏人,你要怪也应该怪那个人,而不是到我这里撒气。」
「沈书言,我不欠你什么。」
他指尖蜷缩,深深望了我一眼,终于不再说什么,无言走了。
但从屋里屋外不小心围观了这场热闹的下人们的复杂眼光里,我明白了一件事。
不管我是不是真的有错。
我终究是沈府光鲜亮丽表面内寄生的一块疥藓、混迹在一堆珍宝中滥竽充数的鱼目。
迟早会被挑出来拔除。